本报玉林讯 1月2日,笔者从桂林坐火车到玉林出差,在火车站遇到了一件令人气愤的事。
这天上午,笔者在玉林火车站附近一家餐馆吃了3元的早餐,买单时发现没有零钱,于是拿出一张50元人民币,服务员拿过去看了看,说这张钱的水印不清楚,拒绝收取。笔者换了一张一百元的,点过服务员找的零钱后,发现少了1元。服务员将零钱拿去重新点过,热情地说“是少了一块”,并立即打开抽屉补了一元钱。笔者从她手里接过钱后,有意数了一下,发现只剩下47元。笔者立即明白服务员是故意找错钱,在重新找钱的过程中将一张50元人民币“掉”进抽屉。笔者当即指出了该服务员的恶劣行为,但嚣张的服务员竟在笔者走出餐馆后,又对另一位外地顾客动起了同样的“手脚”。利用顾客的疏忽进行欺诈已不是新鲜事,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文明城市的形象。
(邓建新 朱 凤)
来源:玉林日报
责编:宋建洲 |